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
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负责为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共享平台)的策略框架订立方向。 在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发展局与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共同主持的空间数据共享督导委员会担当制订共享平台政策的主要机构。 空间数据办事处是发展局辖下的一支跨专业团队,担当空间数据共享督导委员会的执行部门。 空间数据共享谘询委员会成立,旨在推动非政府机构丶专家丶学者及其他持份者透过空间数据共享督导委员会向政府提供有关发展共享平台的意见。 共享平台数据及应用工作小组丶共享平台入门网站工作小组和共享平台容量建构及推广工作小组这三个工作小组成立,负责建议有关策略丶计划丶项目及措施,供空间数据共享督导委员会审核和批准。 地政总署辖下测绘处是地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机构和主管部门,就共享平台向空间数据办事处提供技术支援。

空间数据办事处的目标

  • 就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和共享空间数据,草拟及建议详细政策/策略/工作计划/措施,以及相应的主要绩效指标;
  • 在中央层面制订和颁布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和共享空间数据的标准、指引、良好作业方式及数据套,以及就推行空间数据共享平台联络各部门;监察共通标准和特定内容标准当前的遵行情况;
  • 提供共享、搜索及取用数据的架构;盘点空间数据的元数据及拟备元数据列表,特别是有关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的空间数据;以及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机关工作所须的非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数据;
  • 发掘基础数据及互通而可共享的数据,并编排其优先次序,以便统筹其开发、保养及发放;要求各决策局/部门将非敏感而与位置相关,并界定为基础数据或互通而可共享的数据,进行空间化处理;
  • 制订策略、监察能力提升计划的推行情况,以及定期制订参与活动计划,对持份者进行推广工作;
  • 就推行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和共享空间数据,与外界合作;促进有关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和共享空间数据的公众教育和小区参与;处理有关数据提供者、免责声明和服务条款的责任事宜;以及
  • 就空间数据共享平台的最新发展,联络本地及海外机构或组织;就空间数据共享平台,研究海外法例、作业模式等,以检视可如何套用于香港的情况。